Ideas and Thoughts of Keith To
Keith To's Ideas & Thoughts on NLP, Hypnosis, Coaching, Facilitation, Personal and Business Development. These seem to be nothing related. But from a Systemic Thinking perspective, they share similar nature and processes. 陶兆輝對身心語言程序學、催眠治療學、教練學、輔引學、個人發展及商業發展的純個人看法;它們看似毫不相關,但當你從系統式思維角度來看,它們卻擁有相近的性質及過程;我將每隔數天不斷加入新的文章, 內容絕不敢認為是肯定正確, 旨在拋磚引玉而矣。 (All articles copyrighted by Keith To)
Sunday, February 07, 2010
Thursday, January 21, 2010
Influencing: 詭辯 Part 2
Hi,
前文詭辯,有朋友閱後來電郵,詢問小弟究竟是誰人在詭辯-被訪者,還是小弟?
應該不是小弟吧!小弟頂多只是以『詭辯』來指出『詭辯』而矣!
詭辯者,外表上好像是運用正確的推理方式,實際上是違反邏輯,得出似是而非的推論,亦即是硬用邏輯謬誤來誤導他人者也;被訪者的『邏輯』是,當大部份時間也是和平的,就是等於全部時間也是和平的,那是一種匆忙概括(Hasty Generalization)的謬誤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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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January 19, 2010
Influencing: 詭辯
Hi,
今天在新聞報導中,聽見一段實在太有趣的訪問,被訪者說上週末立法會外的示威者,大部份時間也是和平示威,沒有暴力表現,所以他們不應被警方怎樣怎樣云云。
我對那些示威人士,沒有什麼看法,但對這位被訪者的說詞,實在極有保留。
殺人犯,就算是窮凶極惡的連環殺人犯,大部份時間也不是在殺人,那麼...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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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December 21, 2009
Developmental Dynamics: 包含例外,沒有例外
Hi,
小弟剛看完了福爾摩斯其中一個故事,內裡的一句對白,實在緊緊抓著小弟的心神。
I never make exceptions. An exception disproves the rule.
怎樣也猜想不到,小弟最重要的一個處事原則,竟然早已出現在百多年前,柯南道爾的故事中!
凡事出乎自己意料之外的,想也不去想清楚,使把它說成是『例外』,那我們永遠只有向下沉淪,別再奢望向上提昇了!
意料之外的事,只有一個原因,就是自己現時心中的邏輯,並不能合理地解釋它出現的原理;為什麼不能呢?因為現時的邏輯,不是有錯,就是並未完滿!既然已經出現,它便是現實,那是不容否定的;要發展提昇自己的心智程度,就要修正,又或是擴展自己已有的邏輯。
否則,我們永遠只能滯留在中階的心智發展程度,更上層樓,只是幻想!
『I never make exceptions. An exception disproves the rule.』仍然在我的心裡盤繞不斷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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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October 13, 2009
Friday, October 09, 2009
Concepts 101 Part 43: 絕對真相 Part 5
Hi,
同文 Part 4 回覆了讀友的電郵問題,同日收到讀友的跟進,部份大家亦可能會感興趣,節錄如下:
1. 題目的邏輯問題在於題目預設(presuppose)了"祂舉不起的石頭"的存在。而這假設本身否定了全能的定義。但這假設正確嗎?
如果─以我所認識,沒有矛盾的「全能」概念去想,你問祂:你能舉起...石頭嗎?
我想祂可以說:這與我的能力無關,因為世上沒有這石頭。
於是你再問:那你是否可以創造這不存在的石頭?如果舉起不存在的東西有邏輯問題。創造不存在的東西沒有了吧?
我想祂會說:這就像是問全知的我是否知道我不知道的東西。至善的我可否知道我自己的惡。但我沒有不知道的東西,也沒有惡。如果我問你,你願意做這件你不願意做的東西嗎?我的題目已經預設了你的答案,這並不是一條問題,最多只是一個論述吧了。全能的定義,並不因"不能舉起不能舉起的石頭"而矛盾,正如任何定義,如膠樽的定義,不會因為桌上那「用膠不是膠造的樽」而矛盾。
我能創造任何東西,但你說的東西是「是膠不是膠」的矛盾東西。沒有自相矛盾才是全能,自相矛盾不是全能。
正如小弟在Blog中已說過,為什麼小弟不會去討論宗教的課題,因為只會越鑽越陷入永無止境的辯論!
就算本來你的問題,只是研究邏輯謬誤發生在那裡,後來也會論到一大堆你所相信神的『想法』,小弟拒絕討論宗教的原因,正是如此。(你怎知神是這樣想?你既沒有證據,也未提出推理,因為你相信祂會是這樣想,所以宗教就是信仰真相嘛!)
A. 謬誤在那裡:回到邏輯討論,原問題是:『神既是全能,祂能否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?』,這跟『Keith既是什麼文章也能寫出來的,Keith能否寫出一篇自己寫不出的文章?』沒有兩樣,我能否只答世上根本沒有我寫不出的文章,所以你的問題有邏輯謬誤呢?
同樣道理,『一個不是全能的石頭製造者能否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?』,那來什麼謬誤,答案是當然能夠;但如果說『一個全能的石頭製造者能否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?』,問題就難於回答了,所以問題本身沒有謬誤,謬誤在於『全能』這個概念中!
B. 預設謬誤-循環論證:如用你的推理,問題是有預設的謬誤的話,那麼你的答案也同樣有著預設的謬誤,那個謬誤就是不當預設中的循環論證:由於Keith什麼文章也能寫出來的,所以世上根本沒有我寫不出的文章;由於神是全能的,所以世上根本沒有神自己舉不起的石頭。
為什麼世上沒有那種石頭呢?因為祂是全能的嘛!
C. 惡人先告狀:你說問題中的『祂舉不起的石頭』的假設本身否定了全能的定義,那你也先預設了『祂是全能』這個假設吧,如果沒有你先有這個『祂是全能』預設假設,問題中的預設假設根本就沒有什麼可以否定了!
D. 不當預設才是重點:再者,世上那條問題沒有預設?重點是那個預設是否不當,『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』怎樣是不當呢?它跟『一隻自己寫不出的字』、『一句自己說不出的話』有什麼分別?
『你能否寫出一隻自己寫不出的字?』答案是當然不能!
『你能否說出一句自己說不出的話?』答案是當然不能!
謬誤顯然不在於問題,而是在於『全能』,由於我沒有說我是全能,所以我可以答我不能!
『你願意做這件你不願意做的東西嗎?』答案很簡單-不願意,除非我曾說我什麼也願意!
『世上有沒有不是用膠造的膠樽?』答案很簡單-沒有,除非我曾說什麼物料造的樽也是膠樽!
我相信神,也相信神是全能的,不是由於我有什麼邏輯推理,不是由於有什麼感官證據,只是由於我真的相信!
2. 我們在討論,是因為我們相信,有相對真相 (就是更接近真相的東西) 的存在。
你是否也同意,我們所謂的相對真相,其實可能離真相越遠?
否則,這不是基於感官、原因、或是信仰真相而產生循環論證,就是承認「有相對真相」這個絕對真相。
相對真相當然可能距離真相越遠,就是當感官上的證據是看錯了、邏輯原因上的推理出現了謬誤的時候;
所以發現真相的過程,不是看也不看清楚、想也不想得透徹就算完成工作,而是再三的引證感官證據、再三的反覆推理!
相對真相,本身就是一個邏輯真相中的相對真相:越多感官上的證據、邏輯原因上的推理,就相對比沒有或更少的更真一點!
當有一日有人有效推理出跟上述不同的邏輯結論時,那麼,相對真相就相對地不真了!
誰人相信相對真相是絕對真相?
3. 我 pass 的意思是,在每一個真相中,最少不可以有否定的證據,否則那系統就不能「與其他知識共存」,違反「第四步驟」。
如果沒有否定的證據,即使沒有支持的證據,也可在「疑點歸於另一範疇的 logic」下,pass (而不是 support)。
不管是支持,還是沒有否定的證據,那個宗教沒有存在被科學的感官證據,或是邏輯推理所否定的教義呢?舉例來說,人是神創造的,但達爾文的演化論是根據他的觀察 (感官證據)加上他的邏輯推理而成,卻否定了創造論!
但我卻相信創造論,因為我相信!(信仰真相嘛!)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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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October 08, 2009
Concepts 101 Part 43: 絕對真相 Part 4
Hi,
有朋友電郵問及前文絕對真相 Part 3的一些看法,甚覺大家可能也會有點興趣,抄錄問題與小弟的簡覆如下:
1. 有關"抬不起的石頭",問題本身有邏輯謬誤,好像是問"如果我是全能的,我是否可做到我不可做到的",問題在於邏輯而不在於形而上的東西。
問題本身沒有邏輯問題,如有,它是什麼的邏輯問題呢?有邏輯問題的是在『全能』這個概念,邏輯是在量度現實世界的,而現實世界中根本沒有可能有『全能』存在!
『全能』的邏輯謬誤是自相矛盾,『全能』包括能做到不能做到的事,但如有不能做到的事,那就一不是『全能』,或二那不是『不能做到』的!
2. 人的靈魂和形而上的特質,每刻影響人的思想,行為,選擇,形而上和形而下的思考不可能硬生生分開。
月球不也是每刻影響地球嗎?但她真的是另一個分開的星體啊!你的父親也可能影嚮著你的一生,但他真的是另一個人啊!
況且,我那裡有把他們硬生生分開呢?小弟只是說明這是兩個不同的範疇,有著不同的運作原理,因此不能以某一範疇的原理,硬套於另一範疇之中。
互相影嚮的,也可以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,當然要用不同的觀點來研究,正如數學與物理學這兩個範疇的東西,經常互相影嚮,但數學還需以數學的原則來計算,物理學也需要用物理學的方式來研究,因此物理學家很多時也精通數學。
3. 感官真相,原因真相,信仰真相的區分,本身也是一個原因真相 (人有限-->分開信仰) - 但我認為三者都要pass,至少不可以有衝突,否則就要推翻其中一者,產生你所說的"新進步",如你新一篇EMAIL說的第四步驟 - 與其他知識共容。思考間可以consistent,是發現不足的indicator,否則不如承認我們只是基於錯誤的思考框架做人,而不去分開三種真相,好像說它們不相干那樣 - 這會導致邪教盛行,不好的結果?
感官真相,原因真相,信仰真相只是分類而矣,其前題小弟也早已說明-沒有一個是真的絕對真相,只是滿足了其中一個範疇的真相條件,本身也只是相對地真,而非肯定絕對的真!
小弟更沒有說不能以超過一種真相類別來衡量真相,科學界就是不停的同時以感官真相與原因真相來做研究;而小弟只是說明每種真相也有自己的真相原則,不能用其他類別的真相原則來證明另一類別的真假,正如文中所說,我們不能以『相信』來證明感官真相,要證明感官真相,需要的就是感官證據。
至於說三者皆要Pass的話,否則會導致邪教盛行,試問現今世界,那一個宗教,包括各個正信宗教,能三者皆Pass呢?如必須三者皆Pass,那基督教、天主教、儒釋道皆邪教了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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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October 01, 2009
Concepts 101 Part 46: 決定與推動
Hi,
先有決定 (Decision),再來推動 (Motivation),我們就能起動了,這也是傳統 NLP 對這兩個策略的認知。
這亦是前幾年常聽人說的:『議而不決,決而不行』,前者欠決定,後者欠推動也。
但真的是這樣子嗎?但如果真的是已決定了,那還用什麼推動?
查『決定』一詞,除了是對事情作出判斷外,還含有『一定』的意義,如朱子語類中說到:「若欲與湯進之同做,決定做不成,後來果如此。」,又或陸游的一百五日行:「眼中青山身後塚,此事決定君何疑。」,既是一定,就肯定如此,那需推動?
英文中的 Decision 一字,根據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指出,乃 the act of making up one's mind,也是既已 make up one's mind 了,那還用推動?
但為什麼我們卻經常還是決而不行呢?
因為我們還未真的是決定了,很多時只是對某個選擇有了傾向 (Tendency) 而矣;若只得一點點的傾向,那就需要大大的推動,多一點的傾向,所需的推動就少一點。
傾向,即還未 make up one's mind,亦即仍不是『一定』,那當然要推動了。
能真的 make up one's mind、能確定是『一定』,除了減少浪費時間、精力於無謂的推動外,更能減少選擇錯誤,因為當一個人仍未能對其選擇完全肯定時,他就不能 make up one's mind、他就不能確定他的選擇是『一定』!
如何能真的 make up one's mind、如何能確定是『一定』呢?字典又給予我們答案,Decision 是為了什麼要 make up one's mind 呢?字典說:為了 make up one's mind for a question or doubt!
你的選擇,是否已能完全解答你的問題呢?你的選擇,是否已能完全移去所有的懷疑呢?
以後,決定了就是決定了,坐言起行;還未能肯定時,快找問題、快找懷疑好了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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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September 22, 2009
Concepts 101 Part 45: 理性
Hi,
理性是什麼?首先,理性 (Rational) 不是感性的相反,理性的相反是不理性 (Irrational),感性只是非理性 (Non-Rational),她也是我們的思維功能的另一重要部份。
理性一詞,並非來自中文,源自外文如英語的 Rational,而 Rational 一字來自拉丁文 Ratio,意即 Reason 原因也。
所謂理性,即是基於原因的思維,因此,只要是以原因來分析,就可以作理性研究,又或理性討論、據論、理論;分析的對象,當然可以包括非理性,甚至不理性的人事物。
所以,情緒、藝術、語言、身體語言、文學創作全都可以成為理性研究或議論的對象,但又有沒有什麼不能作為理性研究或議論的對象?有,不能觀察的事物!
為什麼呢?因為所有理性分析,皆需由感官得來的資訊開始,正如亞理士多德、約翰洛克、大衛休謨等哲學家所言,不能與觀察得到的事物對證的,根本難以成為事實。
最後,為什麼需要理性思維呢?因為世事運作總有原因,瞭解原因,就更能理解世事的運作,我等凡人,每天面對的正是世事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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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September 08, 2009
我的觀點: 『通所識』與『識致通』
Hi,
最近與讀者朋友於網上討論通識時,小弟提到『識致通』和『通所識』這兩個概念。
理解為之識,完全理解至通透,能舉一反三,為之『識致通』;把所識的貫通,能以不同角度貫穿各種學問,並能以多種學問的角度,瞭解自己及週遭的問題,為之『通所識』。
『識致通』是知識的累積,『通所識』乃是智慧的開發;通識,就是『通所識』,而非『識致通』。
懂得更多的知識,只能達到更大的『識致通』;貫通所識,做到『通所識』,才能把握現今變幻莫測的世界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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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mark: Originally written on Aug 18 2009 for the Excel Your Life Newslet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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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cepts 101 Part 44: 假說
Hi,
既然所有想法也有假設,亦即是不同程度的假,那我們可以如何思維呢?
把自己的想法,當成假說 (Hypothesis),如果對某事還未有什麼想法,就儘快先定出一個假說,由於它只是一個假說,我們便有心理準備,隨時把它推翻!由於它只是一個假說,我們更應不斷地找出它假的地方,主動積極地把它推翻,並因應定立另一個更能符合那個現象的假說,週而復始,直至真相出現;人的思維進步,其中一種動力,是來自假設的自我推翻。
所謂假說,就是在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時,一種對觀察出來的現象的臨時解釋;蘇格拉底更形容假說為一種聰明方便的意念,簡化了複雜的計算或推理。
要成立一個合理的假說,它必須通過五個條件:
1. 簡單:如不是簡單,那來簡化功能?它是否比其他解釋更簡單呢?
2. 邏輯:他是否邏輯上有效呢?
3. 範疇:它只是能用來解釋什麼的?
4. 吻合:它有否跟現有知識相沖呢?
5. 延伸:它能否同時解釋那個現象的其他延伸呢?
我們所有的想法也有假設,我們所有想法也只是一種假說,問題只是它有多合理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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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cepts 101 Part 43: 絕對真相 Part 3
Hi,
有朋友來電郵問及:神的說話、聖經的話是否『絕對真相』?
說實話,這是小弟最不願回應的問題,因為按小弟的原理念,那應該不是『絕對真相』,但對於相信的朋友來說,那又怎可以說那不是『絕對真相』呢?
小弟常說,我們現時用的邏輯,是用作思維於現實世界之中,那又怎能用於不是屬於這個凡人世界的神身上呢?
大家可能也都聽過『全能的神能否製造一塊自己抬不起的石頭?』的辯論吧,通常最後也是不歡而散,爭論得面紅耳熱,最後也沒有什麼結論!
如果有人問我這個問題,我肯定會認低威地說:『我不知道!』。
以邏輯來分析,說『能』又證明了神不是全能,說『不能』也又證明了神不是全能!說真的,我等凡人,那能知道神的能力是怎麼樣的呢,而我是只相信祂是全能的!
真相可有多種,感官真相 (Truth of Senses),就是看到、聽到、觸摸到的真,那是自然科學界中的真相;原因真相 (Truth of Reasons),就是有效推論的真,那是數學、邏輯學中的真相;信仰真相 (Truth of Faith),就是相信是真的真,那是宗教中的真相。
不同範疇,應用不同的真相類別,硬要套用另一範疇的真相,結果只是無謂爭論;舉例來說,我不能由於我相信人能夠生蛋,就認為那是真相;我也不能看出 1+1=3,就說那是真相;我亦不能因為不合邏輯便說沒有神存在!
三種真相,理論上也不是『絕對真相』,自然科學不斷地有新的發現,推翻了過去的感官真相;數學界也持續地有新的推論計算,推翻了過去的原因真相;宗教界中人們亦屢有相信新的教條教義,信念真相有所變化,故不同宗教因而此起彼落!
理論歸理論,我相信我的神說的話是絕對的真相,那就是絕對的真相,我那管那個什麼 Keith To說什麼鬼話,因為信仰真相來自相信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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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September 07, 2009
Concepts 101 Part 43: 絕對真相 Part 2
Hi,
陸續收到不少朋友的電郵,提出了各種不同的『真相』,詢(質)問小弟那是不是絕對真相。
首先聲明,無論你提出的是什麼『真相』,小弟也會說那不是絕對真相,並不是說你們說的是假,而是根本沒有『絕對真相』存在!
康德的論點,認為凡是證據,就必定是由人提出來;經人選擇,已經不是絕對客觀,那就不能滿足『絕對真相』的『客觀的真的事實』這個定義。
沒有『絕對真相』,並不是源自沒有真相,而是源自沒有『絕對客觀』!
同樣道理,康德的觀點,絕不是什麼『絕對真相』;小弟的觀點,更不是什麼『絕對真相』;我說你們提出的『真相』並非『絕對真相』,那亦不是『絕對真相』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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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September 06, 2009
Concepts 101 Part 43: 絕對真相
Hi,
小弟前幾天在一個免費課程 Evolve-21 中提到,世上沒有絕對真相的!
絕對的真相,必須是客觀地真的事實,這是幾千年來,遠自希腊哲人的定義,但於幾千年後被康德推翻了;他認為要真,就必須有證據支持,當某人認為某一證據能證明某一事實是真時,那個『認為』已經是主觀的結果了,那等於說,任何事實只能主觀地真,故世上沒有絕對真相存在。
既然沒有絕對真相,我們尋求的,就是相對真相,那就是比較真的事實,亦即是小弟前篇所說的比較少假設的想法。
在尋求相對真相的同時,既然她們只是相對,而非絕對的真,我們便能時刻知道,我們自己所想所說的,絕對並非肯定的真,那就反而給了我們更大的空間去尋真了!
昨天剛收到一封來自同學的電郵,他提出:數學或物理定律,例如 1+ 1=2,或萬有引力,它們不能算是絕對真相嗎?它們似乎都符合『客觀地真的事實』這個定義。
小弟已回覆了他,當然我不認為那是『客觀地真的事實』,你認為呢?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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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小弟先向那位來電郵的同學致歉,未得你同意已擺了你上檯,故把你的名字隱去,再說一句對不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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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June 30, 2009
我的觀點: 誰說專家就可信?!
Hi,
昨天在某大型連鎖藥店(那一家?不是屈臣氏便是萬寧吧!)買東西,聽見一名顧客詢問駐店的藥劑師:砂眼可以用什麼眼藥水?
藥劑師答道:可以用人造淚水把它沖出來。
小弟聽後大吃一驚,砂眼是經由病毒傳播的高傳染性眼疾,這也可以沖出來?!
那位30來歲的藥劑師,可能從未聽過這個曾流行於數十年前的疾病,更誤聽為『吹沙入眼』吧!如果那為朋友真的是患上砂眼,又相信專家所言,購買毫無藥效的人造淚水,試圖把它沖出來,那就躭誤病情了。
專家意見只是多種資訊來源之一,切勿當作唯一無可置疑的結論,專家意見也可以主觀的,就算是客觀,也可以不準確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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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June 29, 2009
Concepts 101 Part 41: 主觀
Hi,
昨天剛完成了本系列的第四十篇-客觀,本來不打算這麼快就下筆寫第四十一篇,但讀者CC君於上篇提出了的問題,不清楚說明客觀的對比-主觀,似乎難於充份地回答他的問題。
查客觀、主觀二詞,皆來自外語,雖晉朝華陽國志曾有『客觀』一詞出現,但該詞解作外觀,非現今人所說的客觀也。
所謂的客觀,源自Objective一字,意即把觀察對象當作物體Object來看,獨立於思維及觀察者之外;真正的客觀,也就是NLP所指的Meta了。
至於主觀,明顯地是來自Subjective一字,那是把觀察對象,連結到觀察者的思維內,對該觀察對象的認知,而不是把它當作一件獨立物體,觀察者本身就是Subjective一字中的Subject了;真正的主觀,也就是NLP所指的第一位置+聯繫 (First Position, Associated)了。
作為人類,我們差不多全部時間也是在主觀,試問誰人能真正的把對人事物的想法與人事物本身分開呢?
主觀帶來的問題,我想無需在此多述(這也是一個主觀的想法),而要做到客觀,就必須找出支持對某人事物觀察的結論的證據了,為什麼呢?
證據,並非另一個想法,而是一件存在於現實世界的物體(Object),一個想法如果是由另一個想法來證明的,肯定那是主觀了,因為想法本身就是主觀的結果;但如果能有證據,那就證明了觀察者觀察的對象是物體,那就開始了客觀的觀察了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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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June 27, 2009
Concepts 101 Part 40: 客觀
Hi,
世上究竟有沒有真正的『客觀』呢?
如果你認為自己看某事物是客觀時,你是怎樣知道的呢?如果沒有任何證據,那就證明那不是客觀,而是主觀!
有證據又如何?那你又憑什麼認定那個證據就能證明呢?因為另有證據證明先前的證據是合理的證據!
那你又憑什麼認定這個證據就能證明『先前的證據是合理的證據』呢?除非你又再另有證據證明這個證據又再是合理的證據!
聰明的朋友很明顯已知道,我的問題可以不斷再追問下去,永無止境!那又說明了什麼呢?世上沒有真正的客觀,只是程度不同的客觀而矣!
那小弟這篇爛文又是否『真正的客觀』呢?世上那來『真正的客觀』!
既然如此,何苦執著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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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April 16, 2009
Saturday, January 24, 2009
Thinking: 再再談用詞
Hi,
溝通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?
很多朋友問及小弟:如何能改進溝通能力?我就會先叫他問問自己:你溝通的目的,究竟是為了什麼呢?
溝通,目的應該是令對方收到你想表達的訊息;改進溝通,就是令對方更能收到你想表達的訊息!
說什麼,是你想表達的訊息;如何說,是如何令對方收到的方法。
只管『說什麼』,不考慮『如何說』,那跟自言自語,有什麼分別?
上文再談用詞中,小弟提到謹慎用詞,那是『如何說』的一部份,而使用合適的文法語法,那是『如何說』的另一部份。
改進『如何說』,是要花費功夫的;但不是只要真心直率地說話,就是最好的溝通嗎?
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,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子女,誤解了父母的苦心,亦不會有那麼多的子女,訴說父母不明白他們了!莫非那麼多的父母子女們,全都不是真心地溝通嗎?
很多人認為,注重『如何說』是虛偽,是玩文字遊戲,是埋沒良知;注重『如何說』,是為了使別人明白,跟虛偽、玩文字遊戲、埋沒良知,正正相反!
如果溝通只為表達自己的心中想法,不考慮對方明白與否,那不是溝通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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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January 23, 2009
Thinking: 八股文章
Hi,
寫了這麼多的什麼語言模式,你不煩厭,我也覺倦,改談談用詞吧!
近日拜讀陳雲先生文章,獲益良多。
原來德國語文學家在整理前東德的官方文章時,發現其有著好幾個特色,其一為言文含混,令人頭腦閉塞,其二為語詞矛盾,歪曲常理!
這方面我國也不弱,遠在1942年,毛主席曾力斥『黨八股』,所謂黨八股,就是當時某些官員寫文章時,對事物不加分析,只是搬用名詞和術語,言之無物,空話連篇。
毛主席更說:一個人寫黨八股,如果只給自己看,那倒還不要緊;如果送給第二個人看,人數多了一倍,害人不淺 ... 這就非加以揭穿,把它打倒不可。
看過這些資料後,小弟更覺要加倍警惕自己,切勿重蹈覆徹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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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January 22, 2009
Thinking: 語言中的結構與意義的關係
Hi,
說了那麼久的什麼執著、堅持、放棄、取消,目的就是要帶出語言中的結構與意義的關係。
弟只是以其中一種的語言結構來作為例子,從而說明其中的關係,回看例子:
『執著不要執著』是否執著?
『堅持不要堅持』是否堅持?
『放棄不要放棄』是否放棄?
『取消不要取消』是否取消?
1. 前後反饋的句子,可以很簡短,但結構也可以非常複雜;簡短但結構複雜的說話,最易造成誤解!
2. 避免誤解,首先先把內容移除,只看結構,明白了結構帶出的意義,才再次放回內容;上述的例子,已先把部份內容移除,但人是習慣連著內容來理解,因此覺得十分不慣。
『執著不要執著』放回內容後,可以是『執著不要執著先工作後遊戲』,或是『執著不要執著去愛人如己』,但跟移除內容後的『執著不要執著』理解起來沒甚分別,反而更少混亂,因為如果『執著不要執著』不是要執著,那麼『執著不要執著先工作後遊戲』與『執著不要執著去愛人如己』也一樣不是要執著!
但我們卻經常希望連帶內容來理解,結果亂上加亂!
3. 『堅持不要堅持』究竟是否要堅持呢?一般人先從內容意義上分析:
堅持 = 一定要
不要堅持 = 不要一定要
堅持不要堅持 = 一定要 不要一定要 = 不要一定要 = 不堅持
很亂吧!
『取消不要取消』又是否取消呢?再來從內容意義上分析:
取消 = 不要
不要取消 = 照常進行
取消不要取消 = 取消照常進行 = 不要照常進行 = 取消
很亂吧?
更亂的是『堅持不要堅持』跟『取消不要取消』明明在結構形態是相同的,為什麼『堅持不要堅持』的意義是『不堅持』,而『取消不要取消』的意義卻是『取消』呢?
結構形態看似相同的言語,但引伸出來的意義卻可以大大不同!
4. 很亂,如何更易分析?從結構上分析!
例一:『堅持不要堅持』,是堅持還是不堅持?
堅持=+
不要=-
堅持不要堅持 = (+-+) = (-) = 不堅持
例二:『取消不要取消』,是取消還是不取消?
『取消』是『-』的意義,因此,
取消 = -
不要 = -
取消不要取消 = (---) = (-) = 取消
再來一例,這次更連同內容來研究,例三:『放棄不要放棄與他合作』是合作還是不合作?
先抽走內容,變成簡單點的『放棄不要放棄』,『放棄』也是『-』的意義,因此,
放棄 = -
不要 = -
放棄不要放棄 = (---) = (-) = 放棄
放回內容:放棄與他合作=不合作
有人會這樣說話嗎?有,只是聽了別人說後,我們以為明白了,沒有加以考究而矣!
5. 若從結構來分析,更複雜等也能不被其混淆,看這一句:『你應該要放棄堅持不要堅持去放棄與人合作』,那又是合作還是不合作?
句中的『你』及『與人合作』是內容,先行抽走。
應該= +
要= +
放棄= -
堅持= +
不要= -
堅持= +
放棄= -
整體即是 = (++-+-+-) = -
放回內容:『你不與人合作』
更簡單的方法來分析,就是把所有『+』的也不用理會,反正『+』不會影嚮結果意義,上述那麼複雜的句子,就等於『你---與人合作』,即是『你不與人合作』了。
有人這樣說話嗎?在一句中說成這樣就很少了,但一般人卻會把它們分成多句,但分析方法也是一樣。
我不是說語言結構只得上述一種,我只是想說明,從結構上理解意義,不是虛無抽象的東西,而是實在具體的方法,這也等於小弟經常在催眠治療師課程中常談到『不要介入受者的內容』,與及在NLP課程中說到的『從脈絡Context中看世事』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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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January 19, 2009
我的觀點極短篇: 放棄?
Hi,
放棄不要放棄,是否放棄?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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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 那麼多的問題,真的要放棄了!?
P.P.S. 前三條問題如下:
執著不要執著,是否執著?
堅持不要堅持,是否堅持?
取消不要取消,是否取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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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October 01, 2008
Thinking: 相互影嚮的世界
Hi,
我們身處的,就是一個相互影嚮的世界,不是我在影嚮你,便是你在影嚮我。
相互影嚮,可能是自覺的,但大部份是不自覺地影嚮著別人。
我們不想給人影嚮,最簡單的方法就是,不管對方是否在影嚮我,還是先下手為強,先影嚮別人,結果更多人在影嚮著更多人,但是除了這樣,還有別的方法嗎?
察覺對方在影嚮你,不被他影嚮,跳出這個相互影嚮的循環!
學習 Coaching 的重點,就是能察覺對方由於自己身在難題中,不自覺地把你帶進他的難題裡;察覺不了,你便跟他一樣地如在局中,那又怎能超然地以問題來讓他醒覺?(Coaching 同學:當你能聽出對方的 Openings 時,你就是在察覺出對方的影嚮了!)
學習 NLP 的重要得益,就是能察覺他人故意或不自覺的在影嚮你,繼而跳出對方的影嚮,做一個真正自由意志的人!(NLP 同學:當你聽出對方的 Language Patterns 時,你就是在察覺出對方的影嚮了!)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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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September 10, 2008
Concepts 101 Part 36: 矛盾
Hi,
現實世界根本不存在矛盾的!矛盾只存在人的心中!
看不通就是矛盾!
覺得通就是正常!
如果一樣事物真的是矛盾,它又怎能存在?兩種相反的特性,如何能同時同地出現?
矛盾,只是誤解,只是看錯、看漏。
他又好又壞,不是矛盾嗎?
他可以是時好時壞,時間上已經不同,沒有矛盾存在;
他可以是有好有壞,空間上已經不同,沒有矛盾存在。
如果覺得一件事物存在矛盾,你就會把自己置於一個兩難局面,動彈不得,努力尋找解決方法也是徒然,因為現實世界根本沒有矛盾存在。
把精力用於看清情況,找出時空上的差異,遠優於投放精神於不會存在的答案方法上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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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September 05, 2008
Concepts 101 Part 35: 理解
Hi,
如果連『理解』也不理解,我們又怎能去理解呢?
理解,理性地瞭解也。
單憑觀察,並不能理解,必須加上理性;觀察,是天生的功能,但理性,卻不是,而是需要後天學習及借助工具的。
最強大的理性工具,非統計及邏輯莫屬。
統計,助我們客觀地觀察。
邏輯,助我們合理地評估。
不幸的是,經研究所得,我們的大腦,兩者也沒有天生的能力,必須刻意地運用才能做到,等於說,如果不是有意識地觀察及評估,結果就是十之八九誤解世事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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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August 21, 2008
NLP: 3種增長知識的知識論
Hi,
我常說NLP不是什麼治療技術,又不是什麼溝通技術,更不是什麼銷售說服技術,她只是知識論(Epistemology)的一種,所謂知識論,簡單來說,就是獲取知識的方法。
我們日常不斷不自覺地在運用三種知識論來學習,但這三種方式對大部份人而言,均是內隱 (Implicit) 的,故不能有意識地改進它們,要改進,就先把它們外顯 (Explicit) 出來:
1. 論證,即大眾所謂的推理也,但要論的有效,證得真實,懂一點點邏輯更能事半功倍;有效的論證,是哲學家們瞭解世界人生的利器。
2. 實驗,就是我們常說的『試試看』,要試得精確,至少也需逐點來試,更要比較做了及沒做有什麼分別;精確的實驗,是科學家及社會學家們的重要工具。
3. 模擬,大部份人用的模擬就是分析,分析即是把事身分拆研究,從各個部份的特質來理解整體的特質。
除了分析以外,NLP也是利用模擬的,但她的目的不是希望知道事物的特質,而是用來瞭解事情是怎樣發生的;她也分拆,但她卻是分拆事情發生的次序,來瞭解發生的過程;理解發生的過程,就可以知道在最適宜在那裡介入,又或用之來學習他人的方法;要做好NLP模擬,重點就是在分拆時,要暫停分析判斷,否則便很易掉進先入為主的陷阱。
好好掌握過三個 (其實是四個) 取得知識的方法,學習就更能事半功倍了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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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August 20, 2008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9 - 無效論證
Hi,
不少朋友電郵小弟詢問,而朋友CC君也有相同的詢問:究竟催眠術是邪術一文中,那六個論證有什麼邏輯謬誤呢?
小弟不是邏輯專家,只懂皮毛,但朋友問到,免為其難,獻醜好了,如有不對之處,煩請指正。
要合邏輯地論證,至少要有三個基本條件:
1. 論據要真實,即是要代表事實。
2. 論據與結論存在必然的有效邏輯關係。
3. 整個論證,並不存在邏輯謬誤。
前者是我所謂的據論的基礎,比較容易察覺;而後兩者則為小弟所謂的理論的基礎,只要外表像邏輯的形態,就很難察知問題存在,犯上後兩者的邏輯錯誤,很多是不是故意欺騙,而是連自己也被自己欺騙了。
說回前文六點,它們不只存在邏輯謬誤,更不存在必然的有效邏輯關係,先說它們怎樣沒有必然有效的邏輯關係。
1. 引進變異意識狀態——在有關的文獻中,催眠狀態到處被稱為神志昏迷狀態,又被稱為變異意識狀態,就是所有邪術所引進的精神狀態。
它等於說:A (催眠)會導致C (變異意識狀態),而B (邪術)亦會導致C (變異意識狀態),所以A (催眠) = B (邪術),不一定吧!
例子:食飯會導致哽親,飲水亦會導致哽親,所以食飯等於飲水!
2. 古代邪術——埃及人於三千年前面就已經使用催眠術,此外,南美洲馬雅族土人和非洲的巫師都使用它。古代的祭司們在神志昏迷的狀態下卜告將來,巫醫將人帶進神志昏迷狀態治病,印度教的僧侶可以坐在針床上而不覺痛,都是催眠術的古代例子。
它等於說:A1、A2、A3、A4、A5 (各種古代宗教)皆會用B (催眠術),而A1、A2、A3、A4、A5全都是C (邪術),所以B (催眠術) = C (邪術),也不一定吧!
例子:食飯、食螺絲粉、食通心粉皆會用匙羹,而食飯、食意粉、食通心粉全都是我鍾意食的食物,所以用匙羹的 = 我鍾意食的食物!
3. 接觸靈異領域——魏斯醫生在《前世今生》描述凱瑟琳的催眠治療過程,醫生病人都在這個過程中增加靈異能力和接觸靈異領域,凱瑟琳在催眠之後不但通靈和直覺能力增加,又能和魏斯作心靈感應,而且她屢次遇見靈界個體,帶給魏斯各樣新紀元思想。魏斯和凱瑟琳的例子並不獨特,也有其他研究指出人在接受催眠後產生靈異能力。
它等於說:A (催眠術)會導致B (靈異能力),而B (靈異能力) = C (邪術),所以A (催眠術) = C (邪術),不是肯定吧!
例子:食飯會導致飽,而飽是一種感覺,所以食飯是一種感覺!
4. 影響思想和信仰——很多前生回溯是在不預期的情形下突然發生的,催眠師本來不相信輪迴,但是因為太經常看見病人在催眠下發現自己的前生,所以無法不檢討自己的世界觀,又有研究指出,經歷前生回溯的人,世界觀會轉變,開始接受新紀元思想。正如魏斯,他在基督教文化中長大,接受西洋科學訓練,他的臨床經歷卻使他深信輪迴,開始對東方宗教有興趣。如果基督徒接受或者使用催眠術,難保他們的信仰不會受影響。
它等於說:A (催眠術)會導致B (前生回溯),而B (前生回溯)會導致C (影嚮信仰),所以A (催眠術)會導致C (影嚮信仰),不是必然吧!
例子:食飯會導致哽親,哽親會導致死亡,所以食飯會導致死亡!
5. 惹來污鬼——絕大部份的靈界戰爭工作者都以催眠術為邪術。吳主光牧師將催眠術列為邪術,認為當思想空白的時候,污鬼可以乘虛而入。Neil Anderson在求助者調查問卷中的第一條問題是﹕「你是否曾經接受過催眠術?」Hammond牧師夫婦把催眠術和其他邪術列於污鬼分類表中。Koch有一個個案﹕一位大學生在學校娛樂表演中接受催眠,之後一直不能甦醒,送到醫院後六天,當牧師的父親趕到,奉主耶穌的名驅逐黑暗權勢,青年人才醒過來。
它等於說:A1 (某人)認為B (催眠術)等於C (邪術),A2 (另一某人)認為B (催眠術)等於C (邪術),A3 (另另一某人)認為B (催眠術)等於C (邪術),所以B (催眠術)等於C (邪術),咁求其!
例子:我亞爸、我亞媽、我亞哥都認為我係一個靚仔,所以我係一個靚仔!
6. 聖經中的「迷術」——原來聖經老早禁止催眠術,可是沒有使用這個現代名詞,而其實催眠術就是迷術,因為這是一個心靈控制術。「你們中間不可有……行邪術的,用迷術的……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……」(申十八10-12)催眠師肯他說﹕「……有這樣的能力,使被催眠者向催眠師交出自由意志……」安撒尼也說﹕「……"提示"就是將一個思想灌輸人心,引發精神上或行為上的改變……被催眠者事後會不自覺地按照催眠下所得到的提示去做……」,誰還能否認這是心靈控制(迷術)?
它等於說:A (催眠術)會導致B (失去自由意志),C (心靈控制術)也會導致B (失去自由意志),而C (心靈控制術)等於D (迷術),所以A (催眠術)等於D (迷術),也不是必然吧!
例子:食飯會導致哽親,飲水也會導致哽親,而飲水是飲野,所以食飯等於飲野!
以上六種,均是典型的沒有必然的有效邏輯關係,一次過全都犯上,不用作教材,簡直有點浪費!
原作者作為一名博士,更是名校畢業,還主修哲學,現在更是一名教授,也能犯上研究哲學最基本的錯誤,只證明一點,千萬別盲目信奉權威;小弟乃雞校畢業,往績更是經常語無淪次,故更不能盡信;要信,就信自己的搜證及邏輯判斷,否則只能為自己帶來更多盲點而矣!
至於它們還犯上什麼邏輯謬誤,下文再續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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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August 17, 2008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8 - 理論,合理地論
Hi,
理論者,合理地論。
如何合理地論?符合邏輯地論,當我們提出論據時,若不依邏輯法則,又或存在邏輯謬誤,那我們就不是以理來論了。
最近找到了一個網頁,是一位基督徒主持的,其中一篇文章,認為基督徒不應學習及使用催眠術,因為那是邪術。
基督徒應不應學習及使用催眠術,不敢置評,但稱催眠術是邪術,作為催眠治療師,就不能袖手旁觀了。
各位尊敬的基督徒朋友,小弟絕不反基督,只是反對催眠術是邪術而矣,現節錄該網頁文章上有關『催眠術是邪術』的論據,看看作者有沒有以理來論:
以下有幾點可以證實催眠術是邪術﹕
1. 引進變異意識狀態——在有關的文獻中,催眠狀態到處被稱為神志昏迷狀態,又被稱為變異意識狀態,就是所有邪術所引進的精神狀態。
2. 古代邪術——埃及人於三千年前面就已經使用催眠術,此外,南美洲馬雅族土人和非洲的巫師都使用它。古代的祭司們在神志昏迷的狀態下卜告將來,巫醫將人帶進神志昏迷狀態治病,印度教的僧侶可以坐在針床上而不覺痛,都是催眠術的古代例子。
3. 接觸靈異領域——魏斯醫生在《前世今生》描述凱瑟琳的催眠治療過程,醫生病人都在這個過程中增加靈異能力和接觸靈異領域,凱瑟琳在催眠之後不但通靈和直覺能力增加,又能和魏斯作心靈感應,而且她屢次遇見靈界個體,帶給魏斯各樣新紀元思想。魏斯和凱瑟琳的例子並不獨特,也有其他研究指出人在接受催眠後產生靈異能力。
4. 影響思想和信仰——很多前生回溯是在不預期的情形下突然發生的,催眠師本來不相信輪迴,但是因為太經常看見病人在催眠下發現自己的前生,所以無法不檢討自己的世界觀,又有研究指出,經歷前生回溯的人,世界觀會轉變,開始接受新紀元思想。正如魏斯,他在基督教文化中長大,接受西洋科學訓練,他的臨床經歷卻使他深信輪迴,開始對東方宗教有興趣。如果基督徒接受或者使用催眠術,難保他們的信仰不會受影響。
5. 惹來污鬼——絕大部份的靈界戰爭工作者都以催眠術為邪術。吳主光牧師將催眠術列為邪術,認為當思想空白的時候,污鬼可以乘虛而入。Neil Anderson在求助者調查問卷中的第一條問題是﹕「你是否曾經接受過催眠術?」Hammond牧師夫婦把催眠術和其他邪術列於污鬼分類表中。Koch有一個個案﹕一位大學生在學校娛樂表演中接受催眠,之後一直不能甦醒,送到醫院後六天,當牧師的父親趕到,奉主耶穌的名驅逐黑暗權勢,青年人才醒過來。
6. 聖經中的「迷術」——原來聖經老早禁止催眠術,可是沒有使用這個現代名詞,而其實催眠術就是迷術,因為這是一個心靈控制術。「你們中間不可有……行邪術的,用迷術的……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……」(申十八10-12)催眠師肯他說﹕「……有這樣的能力,使被催眠者向催眠師交出自由意志……」安撒尼也說﹕「……"提示"就是將一個思想灌輸人心,引發精神上或行為上的改變……被催眠者事後會不自覺地按照催眠下所得到的提示去做……」,誰還能否認這是心靈控制(迷術)?
以上六點皆存在邏輯謬誤,不用學懂什麼是邏輯謬誤也很容易察知,用的方法叫做『填充法』,示範如下:
以下有幾點可以證實食飯(食飯包括食意粉、食牛排及任何食物)是邪術﹕
1. 引進變異意識狀態——在有關的文獻中,食飯後到處被認為會導致神志昏迷狀態,又被稱為變異意識狀態,就是所有邪術所引進的精神狀態。(所謂飯氣攻心也)
2. 古代邪術——埃及人於三千年前面就已經食飯,此外,南美洲馬雅族土人和非洲的巫師都食飯。古代的祭司們在神志昏迷的狀態下卜告將來,巫醫將人帶進神志昏迷狀態治病,印度教的僧侶可以坐在針床上而不覺痛,都是食飯的古代例子。
3. 接觸靈異領域——陶兆輝描述自己的食飯過程,食飯者及煮飯者都在這個過程中增加靈異能力和接觸靈異領域,陶兆輝在食飯之後不但通靈和直覺能力增加,又能和作心靈感應,而且他屢次遇見靈界個體,帶給陶兆輝各樣新紀元思想。陶兆輝的例子並不獨特,也有其他研究指出人在食飯後產生靈異能力。(所有有靈異能力的人都食飯吧!)
4. 影響思想和信仰——很多前生回溯是在不預期的情形下突然發生的,食飯的人本來不相信輪迴,但是因為太經常看見人在食飯後發現自己的前生,所以無法不檢討自己的世界觀,又有研究指出,經歷前生回溯的人,世界觀會轉變,開始接受新紀元思想。正如陶兆輝,他在基督教文化中長大 (我讀天主教及基督教幼稚園及小學架!),接受西洋科學訓練,他的食飯經歷卻使他深信輪迴,開始對東方宗教有興趣。如果基督徒食飯,難保他們的信仰不會受影響。
5. 惹來污鬼——絕大部份的靈界戰爭工作者都以食飯為邪術 (如果你不贊成,你做過統計咩?仲有,靈界戰爭工作者咁vague,點做統計呀!)。陶兆輝將食飯列為邪術,認為當肚子空白的時候,污鬼可以乘虛而入。陶兆輝在求助者調查問卷中的第一條問題是﹕「你食飯未?」陶兆輝把食飯和其他邪術列於污鬼分類表中。有一個個案﹕一位大學生在學校食飯後,之後一直不能甦醒,送到醫院後,當醫生趕到,在不食飯幾日後,青年人才醒過來。
6. 聖經中的「迷術」——原來聖經老早禁止食飯,可是沒有使用這個現代名詞,而其實食飯就是迷術,因為這是一個心靈控制術,當沒飯食的時候,很多人也會不自覺地去偷去搶。「你們中間不可有……行邪術的,用迷術的……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……」(申十八10-12)廚師說﹕「……有這樣的能力,使食飯者向廚師交出自由意志……」餐廳伙計也說﹕「……"餐牌"就是將一個思想灌輸人心,引發精神上或行為上的改變……食飯者事後會不自覺地按照下所得到"餐牌"的去點菜……」,誰還能否認這是心靈控制(迷術)?
再度聲明,小弟不是反對基督信仰,只是反對那位朋友硬指催眠術是邪術!
有人會以催眠術來迷惑人心,做出可能聖經不贊成的行為,但刀也能殺人,莫非逢刀也是殺人凶器!?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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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August 15, 2008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7 - 似重還輕成討論
Hi,
成功討論者,相互讓步也。
但當然自己讓得少,對方讓得多,好像有利已方一點。
如果雙方也這樣想,那就怎樣也達不到什麼共識,亦正是大多數的討論失敗的原因。
重點不在於讓多讓少,而在於輕重;你讓多一點也無妨,只要讓得輕;他讓少一點亦無損,只要讓得重!
只要先預備多點似重還輕的讓步,討論即能馬到功成了。
人的錯覺:讓了多少步,重於讓得多輕重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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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August 05, 2008
Monday, August 04, 2008
我的觀點極短篇: 今年有十五個狀元!
Hi,
每年會考放榜均有狀元誕生,今年(2008)共有十五名之多,這還不是記錄,前年更達二十五名。
但回想以前,七優八優簡直已是不得了的成績,為什麼現在有那麼多的十優呢?
其實大家心中也明白,會考成績是拉曲線而成的,可同拉法,當然結果可以完全不同。
我並不反對,甚至是贊成拉得多些優良成績,考生及家長的心中也好過一點;我只想表達的是-相同的東西,不同時間背景,可以是完全不一樣的事物這個基本思維原則而矣!
遺忘了這個基本原則,世界在變這個現象就能把你玩弄於其股掌之間,但仍全而不覺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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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August 01, 2008
Thinking: 另類埃及學 Part 4 - 不同的人,看出不同的事
Hi,自小以來受的教育告訴我,文明始於河流,文明古國必有一條孕育大地的河流,中國有黃河,印度有恆河及印度河,埃及也不例外-她有美麗的尼羅河。
在欣賞尼羅河時,忽然問起自己:四大文明古國是那幾國?
埃及、中國、印度、巴比倫,那麼希腊呢?
連已不再存在的巴比倫也名列四大古國,為什麼沒有希腊?
根據有文字記載的歷史,希腊存在超過五千年,而中國卻只得三千六百年,但為什麼『四大文明古國』中有中國,而沒有希腊?
決定翻查『四大文明古國』的來源,原來首先提出四大文明古國概念的人,並非什麼外國學者,而是我國愛國學者梁啟超先生,『四大文明古國』一詞,最初出於1900年時,他的《二十世紀太平洋歌》一詩中,而『四大文明古國』主要是漢語文化圈中流行的一個概念,並未獲得世界普遍認可。
當時的中國,飽受西方諸國的欺凌,愛國學者把自己國家列入古國之列,而排除了西方的希腊,雖然未必正確,但亦可體量。
不同的人,自然看出不同的事,盲點也;
不理解事情來龍去脈,自然被事情誤導也未知,盲點也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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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July 28, 2008
Sunday, July 20, 2008
Thinking: 電影無頭谷對白中的智慧
Hi,
半夜,電視在重播99年的舊電影-無頭谷 Sleepy Hollow。
一齣由 Tim Burton 執導,Johnny Depp 主演的『怪雞』電影;從來都很欣賞這對拍檔,他們的電影經常都帶來驚喜。
以下是部份對白節錄,藉得一再回味:
真相會表露出來,但表露出來的未必一定是真相!
我相信的是理智與原因,起因與結果。(Sense & Reasons, Causes & Consequences)
你被理智迷惑了!
惡行有很多面具,沒有比美德更危險!(Villainy wears many masks, none of which so dangerous as virtue!)
退下!(Stand down!)
我為理智與公平站起來!(I stand up for sense & justice!)
我被一串推理束縛住了!(I am pinioned by a chain of reasoning!)
這是魔法!不,這是光學!(It's magic! No, it is optic)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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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July 19, 2008
Thursday, July 10, 2008
Thinking: 另類埃及學 Part 2 - 不研究下定論、犯錯誤再調整

Hi,大金字塔,四千五百年前,四百五十呎高,二百三十萬塊巨石,平均每塊2.5噸,究竟是如何建造的,無人能知;但懶惰的人,又不去深研,就說是外星人的傑作,簡直侮辱了古埃及人的智慧!
金字塔不是一開始便能順利建成的,根據現存的金字塔,最初的只是一層一層的模樣,如 Djoser Pyramid (見首圖),後來改為錐形,但建造後期發覺角度過於傾斜,恐有倒塌危機,半路修正為較小的傾鈄度,成為了 Bend Pyramid,到最後才能建成完美的錐形大金字塔 (即 Giza Pyramids)。
如果是外星人,連橫渡宇宙來到地球也能辦到,又怎會有這麼多的錯誤才能建成一個小小的金字塔?
明顯地那是古埃及人從錯誤中不斷調整而成的偉大結晶。
不研究下定論,那是庸才;
犯錯誤再調整,就是天才。
希望每位不研究下定論,在沒有依據的情況下,或人云亦云,便歸功於外星人的朋友,能犯錯誤再調整,認真想一想自己的定論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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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July 09, 2008
Thinking: 另類埃及學 Part 1 - 大而能轉
Hi,剛從埃及回來,果然是文明古國,獲益良多,本想寫寫有關見聞,但寫遊記,又不及旅遊專家,寫埃及歷史智慧,又不及埃及學大師諸公;忽發奇想,就來十篇『另類埃及學』吧,能不能寫上十篇,言之尚早,但十篇給人感覺較為完整,先開始,以後再算。
去埃及,大部份人也先去開羅,去開羅,大部份人也先去看看金字塔及獅身人面像,我也不例外。
金字塔及獅身人面像,大家也很清楚,先不詳談。
但在獅身人面像腳底下的神廟中,卻發現原來是由很多幾噸至幾十噸的大石建成,三千多年前古人如何切割及搬運大石,已有很多人論及,早是眾所週知,但無人明白的秘密,也先不談。
比這更神奇的是,那些大石竟然是有弧度,會轉彎的!
大也能轉彎有彈性,何況我等小人物乎!
很多人誤解彈性,以為會改變就是彈性;彈性是能符合現實世界,作出對應的改變,就像那些大石一般,依據實際需要,吻合環境而變化,而非胡亂改變一通,結果那些大石能經歷數千年而圪立不倒。
今天看報,其中一位讀者來信,自稱年過四十,具有大學學位,但已失業兩年,本人對他的際遇,甚表同情,但又不期然令我想起那些大石...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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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June 26, 2008
My Point of View: 重看小王子
Hi,今天我又在重看她,已經忘了是多少年的習慣,至少十五年吧,每年我均重看一遍我的最愛-小王子 Le Petit Prince!
一本被翻譯成180種語言的童話小說,一本銷量達8,000萬冊的兒童書藉!?
從未看過一本寫得這麼簡潔,卻又那麼優美的小說,而且更是永遠都能給人輕輕的當頭棒喝!
每次看她,她都再次提醒我各種成年人的愚昧,與及那份天真單純,但卻不幼稚的人生觀。
沒有什麼能送給你您,就送您幾套小王子Video吧!
願我們每個人心中能保持著自己的小王子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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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June 24, 2008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5 - 寸言即討論
Hi,
談了不少據論、辯論,是時候開始淺談討論。
在『Thinking: 爭論、爭執、討論與辯論』一文中,曾以這樣描述討論:
『討論,來自Discuss一字,其中Dis及Cuss皆意味著讓步,討論的目的是雙方互相讓步,達致一個大家也能接受的方案,在現實世界中,這是相當重要,否則那來行動?』
那如何討論呢?先看『討』字,寸言也。
寸言者,非尺言、丈言、里言也。
只說一點,絕不說盡了話,才有空間討論吧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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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June 23, 2008
Wednesday, June 18, 2008
Thinking: AIDS Part 2
Hi,
我所想的AIDS,不是指愛滋病,而是Advance Intelligence Deficiency Symdrome,即高等智慧爭缺乏症候群。
人作為萬物之靈,高等智慧生物也,但若缺乏的正是高等智慧 ,不可悲乎?
此症之病徵為何?不想也。
此症之起因為何?不想也。
為何不想?生物學家告訴我們,皆因節省能源。可能你不知道, 用腦耗費的能源跟體力勞動相若,不作體力勞動,難於生存,然 而不作腦力勞動,與生存沒有直接關係,可省則省好了。
既然別人已是這樣說,既然傳統也是這樣說,想來為何?
長期不作體力勞動,肌肉自然萎縮;長期不作腦力勞動,大腦自然萎縮,屆時想去想也沒法做到,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的人,常說想不出辦法,想不出創意來!
解救藥物?想想答案吧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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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June 09, 2008
Thinking: Rethink Part 2
Hi,
Rethink 就是『再度思考』。
在之前回應二了君時,曾說Rethink有兩個層面,在此加以解釋:
1. 當我們有一個想法時,在決定前請先Rethink:它是真的有理有據,還只是我們心中的意見,未加證實的呢?
2. 當我們面對大眾或傳統的想法時,在贊同之前,也請先Rethink:它是真的有理有據,還只是大眾心中的意見,未加證實的呢?它會否在前人的時代仍是有理有據,但那些理據還是否現實(現在仍是真實)呢?
不Rethink,我們不是在製造知識,而是為自己加添假設(即NLP所謂的Filters濾網)而矣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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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May 29, 2008
Thinking: AIDS
Hi,
AIDS (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) is horrifying. There is another AIDS even more horrifying - Advance Intelligence Deficiency Syndrome!
Don't worry. There are some surefire drugs for this AIDS. They are Think, Explore, Exceed & Excel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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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May 27, 2008
Wednesday, May 14, 2008
Tuesday, May 13, 2008
Concepts 101 Part 29C: 可能與可行 - 不可行
Hi,
可行是否真的需要證據呢?可行真的是需要證據的!
沒有證據,你又那能證明它真的是可行呢!可行,是現實世界的東西,在現實世界中要行得通,是要現實世界的證據。
但是,沒有證據不等於它是不可行,它只是不知是否可行而矣;除非你找到它不可行的證據,否則它仍有可能是可行的。
所以,當你說什麼是不可行時,請三思,除非你找到它不可行的證據!
太快決定某事是不可行,等於太快令自己動彈不得!
可行也是很闊的,不可行就窄得多,能否可行決定於找到方法沒有;沒有證據證明不可行,就等於仍有機會找到方法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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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 所以我們教練他人時,B與箭咀是要分開發現的,任何的B,均是大有可能及大有可行的,只要找不到B是不可能及不可行的證據,隨後在箭咀才是找方法的時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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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cepts 101 Part 29B: 可能與可行 - 不可能
Hi,
可能是否真的不需證據呢?
可能真的是不需證據的,只要沒有證據證明它是不可能!
記著,只是沒有證據證明它是不可能,而不是『沒有證據證明它是事實』或『有證據證明它的相反才是事實』或『有證據證明其他答案才是事實』!
只要不能證明它是不可能,它就是有可能!
所以當你說什麼是不可能時,請三思,除非你已找到證據證明它是不可能!
可能是很闊的,只是有機會而矣;不可能是很窄的,要真的沒有機會才是不可能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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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May 10, 2008
Concepts 101 Part 25D: 意見與事實 Part 4 - 主流與意見
Hi,
為什麼我這麼反對意見呢?
『不聽意見』絕非主流,要聽主流意見也不用來這裡,更不會來上我的課程,談主流的內容,也非我的主流。
我的極端意見:『多點聆聽他人意見』是一個集體騙局,它存在多年,一個被人騙了,又再去騙人的集體循環騙局!
『多點聆聽他人意見』的人就更聽話,『多點聆聽他人意見』的人就更易調教,『多點聆聽他人意見』的人就更好管治,『多點聆聽他人意見』的人多了就更少獨立意見!
『多點聆聽他人意見』這種意見講多了,它當然成為主流,也成為大眾的意見,依從它的變成了對的行徑,反對它的,變成了離經背典的錯誤行徑,但『多點聆聽他人意見』本身是否基於事實的意見呢?
你當然可說,『多點聆聽他人意見』的同時,亦可印證他人的意見是否正確,更多觀點角度,不是更好嗎?
從兩個方向來想:
1. 印證他人的意見,就是要用上小弟不斷在談的事實了!能這樣做的,小弟無話可說,因而遭人唾駡語無論次也是值得的。
2. 更多觀點角度,就要先看看那些觀點角度是否正確,如未有印證,只是越多觀點角度,越亂!
但請記著,以上的也只是我的意見,勿信,請尋找事實來證明我是正確與否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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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May 06, 2008
Concepts 101 Part 25C: 意見與事實 Part 3 - 反映與現實
Hi,
近期參閱了各界對原文的回應,令我覺得有需要談一下『反映』這個概念。
意見並不能反映現實/事實,反映出來的,早已不是事實。
既是反映,只是一個虛無的影像,那又如何是『實』呢?
意見反映的是人的看法,而人的看法是人心中認為的現實/事實。
所以意見是反映人心中的主觀現實/事實,而非外界真正的客觀現實/事實。
事實只能從量度、觀察、邏輯推理中取得,這亦即是格物致知的道理;單憑聽取意見,絕不能令人解決現實世界的難題,它只能令解決順利一點而矣!
聽取意見好像能快點取得資料,現今世人每每以速度為先,格物致知早已變成非主流也!
『每事問』這種治學原則變成了『每事問人』,已非『每事問已』了;格物就是『每事問已』,從親自觀察中,取得第一手資料,而非第二、第三手資料,不道聽途說的精神。
『今日格一物,明日格一物,豁然貫通』,誰還有這種耐性?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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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May 05, 2008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3 - 據論
Hi,
我的『四論論』中的爭論一詞,很多朋友不太贊成我的擇詞,因『爭論』一詞本身已過於富爭論性;我曾說過,如各方先進能給我另一更為恰當用語代替,我必修改。
至今仍未收到建議,在下唯以粗疏的文化,另作新詞,名之曰『據論』,蓋 Argument 乃以據來論,直譯作『據論』好了。
所謂理據,非一物也,乃理與據的並稱。
理者,理氣,關係也,用之來論,則為理論。
據者,證據、論據也,用之來論,則為據論。
從今開始,小弟起用『據論』代替『爭論』,此變並非退讓,而是望更多朋友不會因『爭論』過於『爭論』而不去『爭論』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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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y 04, 2008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2 - 理論
Hi,
我的『四論論』就是指以爭論、辯論、討論及理論來作為與人相互研究及自我思維的四種方法。
爭論已談了很多,不再重覆,其中一個典型例子是在『Thinking: 爭論、爭執、討論與辯論』一文的回應中本人與Tony兄的研討中曾多次使用;有興趣的朋友可往一看,看看「以據而論」的爭論是如何施行。
辯論、討論及理論均會稍後另文續談,但先來研究下理論的操作。
最近小弟在『意見與事實』一文中回應小作家君時(特別是用了1.1, 1.2, 1.3, 1.4 分段的那一篇),本人不去使用「以據而論」的爭論,反而固意地用了「以理而論」的理論。
大家可先前往參閱一下,看看兩者的分別,隨後我們再作研究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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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May 01, 2008
Concepts 101 Part 25: 意見與事實
Hi,
意見,可以是基於事實,也可以不是。
大部份的意見也不是。
如果意見不是基於事實,意見有什麼作用,除了誤導之外!
事實,就是真的發生過、存在過的。
抽象的意見,肯定不是事實。
沒有依據的意見,當然不是事實。
關於感受的意見,無疑它不能算是事實。
自己也不能肯定的意見,也不可能是事實。
不能證實是真是假的意見,那更不會是事實。
我們經常問人意見,或在給自己意見,我們是在幫助自己,還是誤導自己呢?
我們需要的是事實,不是意見;給自己意見前,問問自己那是否事實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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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April 15, 2008
Monday, April 14, 2008
Sunday, April 13, 2008
My Point of View: 我的2008年前題假設
Hi,
每年我也為自己定出五項當年的前題假設,作為給自己的指導原則,每年我也與各位朋友分享,今年雖然遲了點,但也不會例外。
1. Argument Discovers. 爭論發現真相,我說的『爭論』是提出論據來支持或推論自己的結論,除了避免自己無的放矢外,在尋找論據時,你將發現更多更多。
2. What You Don’t See Matters More. 看漏導致出錯,以一般水平的智能,當事實擺在眼前時,看錯的機會不大,但沒看到的卻能令你出錯。看漏的原因可以有三,一是未有去發現,二是未懂得去發現,更重要的是由於自己的盲點,導致自己不自覺的選擇性地看東西,那就只令自己看到自己想看到的!
3. Keep Awaking. 醒了,繼續醒下去,醒了,但如果不繼續醒下去,很快又打回原形;清醒,需要刻意去做,繼續醒下去,更需要更大的刻意。
4. Terminate Thoughts Terminating. 停止停止思維,思維可分主動及被動兩種,我們每天不斷地在想東西,但那只是自動化,無意識的思想,是被動思維;主動思維是我們有意識地去想,有意識地去思想是很花費能量的 (你沒有發覺用心地去想東西是很累得嗎?),所以我們便儘量避免主動思維來節省能源。
要停止停止思維,就要停止『停止思維』的說話(Thoughts-Terminating),其中好像『算了』、『反正人人…』、『不是凡事都順從人意的』、『你遲些自會明白』、『人生就是如此』、『世界就是這樣的』…
5. Start Thoughts Provoking. 開始開始思維,停止了停止思維,更進一步,就是主動開始思維,多說『開始思維』的說話,讓自己別人都能清醒地活著;『開始思維』的說話可以包括『可能』、『為什麼?』、『什麼意思?』、『什麼原理?』、『還有什麼?』…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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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iginally Written on April 5 2008 in Excel Your Life Newsletter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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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inking: 理性與感性 Part 2 - 理性、感性與情緒是三種不同的思維功能
Hi,
如果『理性與感性』是用來形容人的行為或為人,我不懂談;但如果是指人的思維,讓小弟發表少許何人意見。
理性與感性是人類的兩種不同的思維功能,理性處理理解 (Reasoning)、反省(Reflecting)等等的功能,感性則處理感受、感染自已及他人的活動。
可能你也知道,腦神經科學早已發現理性及感性功能由大腦皮層不同區域處理,而大腦皮層是人類高等思維活動的中心。
至於情緒則是由相對負責較低等功能的中腦杏仁體處理,除了人類之外,其他動物也具有情緒這種功能。
這想證明什麼呢?
理性、感性與情緒是三種不同的思維活動,而感性與情緒更不能混為一談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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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April 12, 2008
Friday, April 11, 2008
Thinking: 理性與感性
Hi,
我在最近的某篇回應中曾說過會另文詳談有關理性與感性,我的最新決定是不寫一篇,而是著手寫多篇這方面的文章,因為這是一個我多年來也想弄清楚明白的題目。
這是第一篇,也只是數條要先弄清楚的問題:
1. 理性的相反是否就是感性?
2. 不理性是否等於不是理性?
3. 理性與感性是否同一種技能的兩極?
4. 理性與感性根本是否一種技能?
5. 情緒是否就是感性?
6. 理性即是什麼?
7. 感性又是什麼?
8. 理性是否就是邏輯?
9. 理性是否比感性優秀?
10. 理性感性可否同時存在?
我在隨後的文章中,希望能逐一研究探討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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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0 - 爭論與辯論
Hi,
見幾位朋友研究爭論與辯論那麼熱誠,小弟也加點意見吧!
既然爭論只是『提出論據,支持結論』,加上還有多種情況下也不宜爭論,最後剩下最佳的爭論對象,可能就只得自已,那為什麼還要爭論?
目的已說過多遍,就是希望發現真相。
如果本著發現真相為目的,則真正的爭論中,雙方開始時都不會認為自己的結論是真相,否則就根本不用爭論,直接說服對方來得痛快!
爭論的意境就在這裡,大家也不認為自己的結論是真相,大家不斷在尋求更多更有論證的論據,在這個過程中,大家不斷發現更多,不斷放棄原有結論,這是一個真正的學習過程。
所以自我爭論才是爭論更高境界,只有客觀的人才能真正做到自我爭論,主觀的人,只是在找證據證明自己的原有想法而矣,那來突破?
但一開始便認定自已的觀點就是真相,過程中就肯定不止單純的論據+結論,而是加入了說服對方的成份,先入為主,那來發現?
辯論由爭論、說服及感性訴求組成,其中的爭論只是提出論據來證明自己的原有結論根本是真相,加上說服及感性訴求來令人相信,目的就是勝利,辯論的勝利,就是對方或評判相信我的原結論就是真相。
當一個人相信自已的原結論是真相時,有技巧的人用上辯論的方式,令對方口服心服;沒技巧的人可能就演變成爭執了。
為什麼辯論目的一定是要人相信我的原結論就是真相?因為辯論只是Debate的翻譯,而Debate正就是這個意義 (前文已說明,不再重覆)。
『爭論+說服』是什麼?仍是辯論,因為仍然符合Debate的『以移走、分開、相反、縮小及降格等方法來勝出』的定義。
移走、分開、相反、縮小及降格均是說服的典型方法;只要說服存在,目的就是要人相信,那就有勝出的意味。
加上感性訴求,那只是更優秀的辯論 (對不起,原文寫得不清),感性訴求是更高層次的說服。
『爭論+說服』會不會更能有效地發現真相呢?你認為呢?
『說服』是發現真相的催化劑,還是障礙呢?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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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April 08, 2008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-1 - 辯論的三個組成部份
Hi,
前文說到辯論的五個策略,本文續談辯論的三個組成部份。
爭論是純理性的,因只涉及提出論據,支持結論。
那辯論是否也是純理性的呢?當然不是。
爭論目的在於找到真相,但辯論則在乎勝利!但辯論不是蠻不講理的爭勝,也是通過理性論據;但要取勝,只憑理性研究並不足夠,君不見我們經常被人以理性論據說得無言以對時,內心仍是不甘,只覺『唔夠佢講』而矣!
那樣辯論是如何運作來增加勝算的呢?
要取勝他人,就要說服他人,就要情理俱到。
辯論 = 爭論 + 說服 + 感性訴求
1. 提出論據,亦即爭論,這是辯論的理性部份。
2. 說服即是引領他人接受你的論據及/或結論,最普遍的方式就是修辭。
3. 能訴諸於感性,你將更能說服,訴諸感性可以是正面或負面的情緒,所謂威迫利誘也。
簡而言之,辯論就是有技巧地 (修辭) 說出 Thoughts-Provoking (爭論) 及 Feelings-Provoking (感性訴求) 的說話!
示範?請留意本人的回應及課堂上的說話就能發現,平常時我用討論,大家一同發現真相時我用爭論,真的想勝出時我用辯論,爭執?免了!
為什麼這兩個月我花了這麼多的時間與大家一同研究爭論、討論、辯論及爭執?
不能分別它們時,我們只得一種方法 (而且更是混亂一塊的一種方法!),懂得分別它們時,我們就有多種方法,NLP不是教我們越多選擇,越大成功的嗎?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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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April 04, 2008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-2 - 辯論 Debate
Hi,
談了這麼久的爭論,雖然已能引起不少朋友的關注(這是我的目的),更取得了不少的朋友的爭論及辯論回應,但實在已有點悶,再談下去一則恐怕會導致『口臭』,二則是懂得及要說的也說完,再說下去也只有翻來覆去,了無新意,人生苦短,做些更有意義的事好了。
那就說說辯論吧。
先始聲明,我說的辯論是來自Debate這個英文,小弟決不是指中文辯論的原意,更不懂得辯論是否Debate的最佳翻譯,如再在這等翻譯問題上消磨,我又不是翻譯專家,我寧願把這個Blog摺埋,以後不再發表好了。
Debate的bate來自battere一字,是勝出的意思,故Debate的目的就是要勝出對方,否則就沒有辯論比賽,總統大選更不需要辯論了。
Debate的de,原意在於移走、分開、相反、縮小及降格,故Debate是以此等方法來勝出對方。
移走,把對方某些原意移走;分開,把對方的說話內容,或把對方的論據及結論分開,以斷章取義方式分開針對;相反,把對方的結論相反來說,或顛倒對方的論據結論;縮小,把對方的重點縮小或不顧,只談對自已有利的;降格,把對方個人或其言論降格,等若升格自己。
爭論沒有什麼藝術可言,是純理性的分析,只要提出的論據能邏輯地支持或推斷自己的結論即成;辯論需巧妙地運用上述五種策略,那是理性加上藝術了。
下回再談一下Debate的用處及其三個主要的組成部份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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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March 31, 2008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-3 - 爭論、爭執、討論與辯論
Hi,
要做好爭論、爭執、討論與辯論,就要先弄清楚重點語句的意義,否則白論白執一場。
爭論,來自Argument一字,原意即『前題+結論』,故爭論必須提出前題來推斷或支持自己的結論,此乃取得智識的其中一度重要法門(當然不是唯一),爭論的目的,在於找出什麼是真,什麼是假。
爭執,來自Quarrel一字,意味著找出對方錯誤,執著自己觀點來爭取,結果通常只帶來情緒,爭執的目的為了要證明自己是對,對方是錯。
討論,來自Discuss一字,其出Dis及Cuss皆意味著讓步,討論的目的是雙方互相讓步,達致一個大家也能接受的方案,在現實世界中,這是相當重要,否則那來行動?
辯論,來自Debate一字,拉丁文原意在於以移走、分開、相反、縮小及降格等方法來勝出(bate來自battere一字,勝出的意思)
其中爭執及辯論皆有勝出的意思,而爭論及討論均沒有這樣的含意。
我推廣爭論,很多朋友不以為然,原因可能因為其中的一個『爭』字,實在令人不太舒服;爭是爭取,有何不妥?乃因爭也令人想起爭執一詞也。
那為什麼我仍然堅持使用爭論一詞,正因為我要推廣爭取是進步的一個合理途徑(當然也不是唯一),『學如逆水行舟』,不爭取,那來進步?
如你問我為什麼以上四詞皆引自外語,皆因我國人不喜爭,有關爭的字詞並不清晰,查查中文辭典,爭論、爭執、討論與辯論四詞意義相近,根本分不出一個究竟來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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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rch 30, 2008
Thinking: 我的四論論 Part -4 - 什麼時候不爭論
Hi,
爭論雖好,什麼時候不去爭論呢?
1. 對方不想爭論,那還爭什麼,論什麼?
2. 對方在極大情緒下(不論正面負面),情緒下如何能講道理?
3. 對方在談感情事,感情事還是談談feelings好了!(但自己的感情事,特別是遇到煩惱時,自我爭論卻有助益!)
4. 對方在談宗教信仰,信仰是不需講邏輯的,雖然不少各式信徒們硬要說自己的信仰多麼合乎邏輯,神根本不是屬於現實世界的(當然神可以創造現實世界,更能影嚮現實世界,千萬不要和我爭論這點,我肯定不夠你爭的,早已說過信仰是不爭論的嘛!),而且要看到才信那還叫什麼信仰?看不到的爭論什麼?
5. 對方不是在談宗教信仰,但好像在談宗教信仰般談論非宗教信仰!那還能談?
6. 當我根本不想對方或自己想那麼多時,當然不爭不論!
在以上六個條件下,能爭論的時候實在不多呢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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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rch 16, 2008
Saturday, February 23, 2008
My Point of View: 我的四論論 Part -5 - 爭論
Hi,
近期小弟幾篇拙文,引來多位朋友的回應,實在已達到這幾篇文章的目的-爭論!
由於小弟的中文打字功力有限,未能一一回應各位朋友的意見,故特此綜合多位朋友的回應內容,以本文作一總結。
1. 大家對爭論一詞,甚有意見,原因可能有二,其一爭者,傷和氣也,所以證明爭論/辯論者,並不適合所有場合,小弟甚串,眾所皆知,至今仍未被人打死,有其原因也,什麼原因呢?因除了上課,本Blog,及與互相認同爭論者外,本人絕不爭論,全都以和為貴,人家又沒有要求你一同追尋學問知識,為何要不識台舉?
2. 上課的目的在於爭取真知識,本blog目的在於研究思維,故不能不爭論。
3. 原因其二者,認為爭論之外,必有其他法門來取得智慧,何必堅持只得一道扳斧;說實話,我真的也找不到其他真正的方法,故希望從過去幾篇富挑戰味道的文章中,能拋磚引玉,引來一眾朋友提出高見,以增長智慧。
4. 爭論者,必舌劍唇槍,並不是人人喜歡,但看古希腊智者的相互辯論,西藏喇嘛的辯經,無不手舞足蹈,你來我往,智慧亦由此產生,雖不喜歡,但也是自古傳今的方法。
5. 思維者,內心之爭論也,無論是針對他人或自己的看法,追尋論據原因,再印證之,也是增長智慧之法。
6. 但這樣做,未免不能顧及他人感受情緒,佛家哲學之偉大(不是佛教,故不論什麼宗教朋友也可研究),其一就是能把感受情緒列為假相,不是真理,更能障礙真理的發現;當然,前文已說過,爭論是有場合限制的,人家已傷心欲絕,或已表明不再討論,還爭論什麼!
7. 爭論者,爭取最有效的推論也,爭取自然會有Aggressive味道,不喜歡亦屬合常理。
8. 沒有主見者,最不會惹來討厭,提出富爭論性主見者,最易惹來詬病,又有什麼比提倡『爭論』更富爭論性呢?
9. 提倡『爭論』絕非小弟今天的看法,由小弟作為Trainer開始,早已呼籲同學們向我提出問題,甚或反對觀點,在課堂上引發爭論,追尋真知識,這正是Training的目的。
10. 決定寫出這幾篇文章,早已立定主意,不打算做 Nice Person,反正那不是我的志向,不做好人,不一定要做壞人,故因這幾篇文章而帶來感覺不好的朋友,說聲對不起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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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February 21, 2008
Concepts 101 Part 23: 爭論與爭執 (我的四論論 Part -6)
Hi,
很多人怕爭論,因此極力避免,凡事以和為貴,誰知他們怕的不是爭論,而是爭執;實踐取得知識,而古希腊哲人則相信,爭論取得智慧。
避免爭論,同時避免了智慧!
查查字典,究竟爭執與爭論有什麼分別。
爭執 Quarrel:憤怒的質疑,抵抗,尋找對方的毛病
爭論 Argue:表達原因來支持或反對,以推論或論據來說服
分別很大吧!
最大的分別,在於有沒有原因或論據,思維就是尋找事情的原因或論據,沒有智慧的人,一是慣於中途終止思維 (自己或別人的),二是沒有立場,不去考慮自己是支持或反對 (很多人誤以為中肯就是不要預設立場,這是極大的誤解,中肯是保持彈性,當對方的原因或論據比自己的更合理時,隨時調整立場),三是不尋求原因或論據。
無論你是支持或反對,為自己想點原因或論據,大家共同增長智慧吧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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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cepts 101 Part 22: 對事不對人
Hi,
對事不對人,人人也希望做到,但實在太難!
難在那裡?難在誤解什麼是『對事不對人』!『對事不對人』不是叫你只針對事情,不針對人,這樣太難,人與事根本不能獨立存在,事由人做,又怎能只針對事情,不針對人呢?
況且世上還有另一緊箍咒,名曰同理心,同理心就要對人啦,死未!
『對事不對人』究竟是什麼?
1. 只作爭論,不去爭執:爭論就是提出觀點,並加上論據原因,爭執就是只提出反對觀點,但沒有有效論據原因。談論時只針對論據原因,及論據原因與觀點的關係,而不針對觀點 (針對觀點等於說對方是錯!)
2. 只用事實,不用感覺:爭論時的論據原因必須是具體事實 (事實不是真相,事實只是實際存在的東西),不能以感覺為論據原因,因為爭論需陳列論據原因及觀點,前後兩者必須有因果關係存在,具體事實才具有產生因果的能力 (Causal Power),而感覺 (即說我覺得怎樣)是抽象的,因此缺乏產生因果的能力,自然不能是一個有效的推論!
3. 只談出錯,不談犯錯:說人犯錯,就是說人是錯;只談出錯,就是研究那裡輸入發生問題,導致不能產生預期的輸出,對事不對人吧!
沒有爭論,就沒有『對事不對人』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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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February 19, 2008
Thinking: 正面思維
Hi,
上文提到Michael Jordan對Failogy的看法,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後一句:Always turn a negative situation into a positive situation. 一定要把負面的情況變成正面。
他這一句說出了正面思維 (Positive Thinking) 的重點,亦能澄清很多人對正面思維的誤解。
正面思維不是凡事向好的方面看,那是盲目樂觀,自欺欺人;我認為正面思維的真義在於當你身處惡劣的情境時,思索如何把負面的情況變成正面。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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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February 18, 2008
Concepts 101 Part 20: 爭論與討論 (我的四論論 Part -7)
Hi,
又是有關在今天出版的Excel Your Life Newsletter中的爭論與爭執一文,有讀者快速電郵本人,問我為什麼不用『討論』而用『爭論』,討論不是更和平,而且能達成相同結果嗎?
這也是我在文中提及我們害怕爭論,所以迴避爭論,但討論絕不能與爭論相題並論,所謂差之毫釐,謬以千里 。
何謂討論?斟酌也;何謂斟酌?決定取捨也,即討價還價後,達成結論,很多時的結果就是你讓一步,他讓一步,好像能和平處理,但一人讓一步後得出的結果怎樣呢?很可能是四不像!
我經常與人討論,但總是一些無關痛癢的話題,但當那些是重要事情,我肯定爭論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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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cepts 101 Part 19: 知識與智慧
Hi,
在今天出版的Excel Your Life Newsletter中的爭論與爭執一文內,我提到知識與智慧的概念,實踐創造知識,爭論創造智慧,但究竟什麼是知識,什麼是智慧呢?
知識與智慧的定義,眾說紛云。
我的定義是知識是知道,智慧是知道自己知道。
從未實踐,只停留理論階段,就不會真的知道。
爭論,就是提出論據/原因來支持自己的結論,不去爭論,就不會把自己知道的東西傾巢而出,而且在爭論過程中,對方的推論,也在刺激你往自己的腦中不斷發掘,這樣才能令自己真的知道自己知道什麼,那是智慧。
有說智者能於自己的思維過程中獲取智慧,這當然正確,但智者是怎樣自己思維的呢?
在腦中與自己爭論!
我們在 Coaching 時,正是以問題不斷地發掘對方腦中的論據,及測試對方論據的有效性 (Validity),作為教練,我們沒有能力給予對方智慧,我們只是讓對方在他自己的腦中,與自己爭論,自我增長智慧!
Ke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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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September 28, 2005
Thinking: 想法的想法 2
Hi,
我在9月28日出版的卓越生命電郵週刊 (免費訂閱: excelcentre-subscribe@yahoogroups.com) 刊登了首五個我的想法的想法,以下是我的另外五個想法的想法:
6. 想法並不會令你失望,沒有執行想法才使你失望。
7. 沒有考慮因果的想法,就是不合邏輯的想法。
8. 大膽的想法,可以細膽的行動;沒有想過的行動,才是令你膽戰心驚的大膽行動。
9. 正面或負面的想法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全面的想法。
10. 你不能知道他人的想法,除非你問他,及觀察他的行動。
上述只是我對想法的個人想法,我真的希望啟發你更多想法,我希望你能在"Comment"中發表你的想法。
Keith
Explore, Exceed & Excel
Labels: Thinking
